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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方法论|以《国际绿色航运走廊合作倡议》为契机,加速航运脱碳

摘要: ...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形势加速演进,发展低碳交通已成共识。作为全球贸易体系的关键枢纽,航运业承担着逾80%的货物运输,其运输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约占全球总排放的2%—3%,能源结构仍以化石燃料为主。近十年来航运业排放总体呈上升趋势。国际海事组织在《Third IMO GHG Study 2014》中指出,在既有经济增长与能源使用模式下,至2050年的排放水平与温控目标之间仍存在显著缺口,预计将升至2008年水平的约1.5—3.5倍,脱碳目标面临巨大挑战。作为典型“难减排”部门,航运业需要在燃料替代、能效提升与基础设施互联等方面形成系统性转型。

一、国际进展与政策图景

在国际层面,政策工具与走廊网络呈现同向发力、互为支撑的格局。一方面,欧盟在“Fit for 55”框架下推出FuelEUMaritime,以“燃料温室气体强度”递进式约束为核心,对船用能源的温室气体强度设定逐年收紧的上限,2025年较2020年下降2%,并沿路径优化,至2050年下降80%,引导航运企业与燃料供应商沿可再生燃料与低碳技术方向进行投资布局;另一方面,EU ETS(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将航运纳入碳市场,以显性化的碳价信号强化边际减排成本,推动企业在能效改造、燃料替代与运营优化之间进行动态权衡。与之并行的是“绿色航运走廊”的加速铺展,多个经济体与行业平台推动以特定航线为载体的跨主体协同实践,当前全球已宣布或筹划六十余项走廊项目。但在实际落地环节,由于一次性改造投资较大、燃料与基础设施标准缺乏互认、需求侧长期合约不足、投融资与风险缓释工具匮乏等因素,当前仅有三分之一进入可行性研究、路线图或试点阶段,仍然制约着项目从倡议走向规模化部署。

在中国层面,政策引导与工程实践同步推进、形成体系化合力。“十四五”以来,国家层面对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的顶层设计持续完善,交通运输部围绕“交通强国、海洋强国”明确航运业绿色化、数智化的发展方向;与之呼应,各地在智慧港口、岸电应用以及LNG、甲醇等替代燃料加注能力上稳步发力,构成从规则到项目的闭环。当前已建成约60座自动化码头,电子航道图实现广域覆盖,岸电使用量接近2亿度;上海港在LNG与甲醇双燃料加注方面处于全球前列,国内首艘绿色甲醇燃料试点已实现落地。《船舶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纲要(2024—2030年)》进一步将船舶全生命周期的绿色低碳提升与“制造强国—交通强国—海洋强国”目标贯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提效。政策框架与示范工程的同频共振,正加速新质生产力在航运领域的形成与转化,整体绿色转型由“点状突破”迈向“系统提升”。

二、《国际绿色航运走廊合作倡议》对全球航运脱碳的启示

在此背景下,2025年10月19日发布的《国际绿色航运走廊合作倡议》(以下简称《倡议》)顺势而来,强调自愿与开放,坚持政府、港口与码头、船公司与货主、燃料与能源供应商等多主体协同,围绕清洁燃料船舶应用、岸电与绿色燃料基础设施建设、供需与物流协同、标准与认证互认等提出七项举措,力求以“政策—技术—基础设施—市场”联动发力,形成从需求锚定到供给扩容、从规则对接到风险分担的闭环机制,为加速绿色航运走廊落地、推动行业从示范走向规模化提供了新的制度窗口与实践抓手。

一是以全链条协同重塑供需关系,破解各自为战的推进困境。绿色航运走廊的本质是一条把清洁燃料“从源头到船桨”贯通起来的协作链条,必须同时调动交通、能源、航运、港口等多领域主体,形成稳定的供需闭环。目前实践中仍存在部门分割、项目分散的问题,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要扭转这一局面,应围绕清洁燃料的生产、运输、储存与船舶使用,构建跨部门、跨企业、跨港口的协作体系,以中长期合约、共同投资与运营协调为抓手,将需求侧的“可预期”转化为供给侧的“可落地”。例如,中澳绿色走廊的合作备忘录即强调由船公司、港口和能源企业联合推进“产—运—储”一体化供应链,以提高产能可及性并降低单位成本。与此相匹配,《倡议》提出的政策协同与经验共享安排,有助于在多国、多主体之间建立稳定的合作网络,实现信息通畅、优势互补与风险共担,从而把分散的个案推进转变为可复制、可扩展的系统工程。

二是以技术与标准协同降低系统性成本,支撑大规模复制扩散。清洁燃料相关技术迭代快、初始成本高,而标准与认证口径的差异又进一步抬升了改造与合规成本,成为全球落地的关键瓶颈。《倡议》明确提出,提升绿色燃料供给能力,推进生产—运输—储存一体化布局,并倡导建立可持续航运燃料的多方互认认证体系。这一取向意味着在绿氨、绿甲醇、氢等路径上,通过统一或互认的井到桨核算、设备接口与安全规程,减少重复评估与重复建设,打通燃料贸易与工程改造的制度通道。在工程侧,共享LNG、甲醇等双燃料船型的设计与改装经验,以及岸电、加注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维做法,有助于在不同港口与船型间实现低成本迁移,推动从“单点示范”迈向“成组复制”。同时,政府间与港航企业间的合作文件,可将共识固化为可执行的技术标准与商业准则,进一步降低跨境协同的不确定性。

三是以南北均衡为原则推进公平转型,扩大全球协作的共同体效应当前,多数绿色航运走廊由发达经济体牵头,发展中国家在资金、技术与能力建设方面相对薄弱,参与程度与受益水平不对称,容易造成新的发展鸿沟。《倡议》强调在自愿与开放的基础上强化共赢共助,应通过多边融资、技术合作与能力建设,支持发展中国家开展港口基础设施升级与绿色燃料本地化产能建设,帮助其以更低成本、更低风险融入全球走廊网络。结合全球行业平台的建议,可探索在亚洲、非洲等新兴航线上布局示范项目,联动多边开发银行和区域合作机制,提供面向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担保与培训支持;同时借助既有国际合作平台,加强经验共享与规则对接,避免单边标准外溢带来的额外合规负担。只有将公平原则转化为可操作的资金、技术与制度安排,才能把绿色转型的红利覆盖到更多国家与地区,确保全球航运业在可持续与公平的轨道上协同前进。

综上,该倡议为绿色航运走廊的制度化推进提供了明确抓手,有助于在可控风险与可承受成本下实现绿色航运走廊建设由示范到规模化的跃迁,进而以更高效率推动中国与全球航运业迈入绿色、可持续的新阶段。

(作者唐昭沛来自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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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方法论”专栏,旨在理清城市在可持续发展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并提供解题思路与方案。